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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物业(“两会”向房地产传达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04 07:00:59

星光电脑为您整理了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物业,还有“两会”向房地产传达了什么听听这10位房企大佬是怎么说的和2021年新规!空置房物业费这样缴纳!,下面一起来看《民法典》时代物业纠纷怎样解决这场通报会告诉您!吧。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物业

2021年新规!空置房物业费这样缴纳!

近几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加,有的物业能够做到中国数一数二,而有些物业却收了钱不办事,交钱服务天经地义,但新闻中却频频曝出物业不作为推诿责任的事情,是在是令人难以接受。
      在网络上随机查找了一则消息,某山东省青岛市一小区已经被停电两天了,但停电原因并不是因为业主不交电费,而是物业没有把收上去的业主电费交给电业局。由于电业局与物管签了合同,物业属于转供电。但物业不上交电费导致电业局直接给小区停电了,目前陷入了一个死循环的状态。业主找电业局得到的回复是:“停的不是你们小区的电,而是停的与物业签订合同的电。”这种说法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业主找物业办,物业办又说物业没权利代收电费,电业局也不该停电。双方像踢皮球一样把问题踢来踢去互相不认账,业主们实在是苦不堪言所以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寻求帮助。
      这就确实反映出了物业公司们拿钱不办事的问题严重性了。他们可能认为已经与开发商或者小区签订了《物业合同》,就算收取了相关物管费,但自己不办事不为业主们服务,大家也拿他们无可奈何,并且每个月还是得乖乖的按照合同规定缴费,简直无法无天。
      况且这还是属于交过物业费业主们也居住在家的情况,而有些房子的业主可能在外地,或者是投资房,平时无人居住,但物业费每个月必须一分不少的缴纳,岂不是被物业白拿了钱?
      物业可能还没有找准自己的定位,毕竟在业委会还未成立之前,都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着手管理这些事情,而且后面签订的《物业合同》中服务界限模糊不清,自己想怎么解读就怎么解读,时间一长,物业就飘了,自然不会理会业主的需求。
      针对以上种种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建议:“对于半年以上停水停电的未使用的物业作免交物管费处理”。朱列玉认为,现在的空置房现象较为普遍,出于对业主的权益,建议对半年以上停水停电未使用物业的业主免交物管费。此举有利于缓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能够促进物业公司提高对空置房的管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规定长期空置的住房,也需缴纳物业费
      《民典法》中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民法典》中说到,业主可以不接受物业服务,但是物业只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物业服务,业主就没有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即使房子处于长期空置状态,也需要交纳物业费,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履行物业服务是物业的责任,而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二、空置半年以上的住房,部分城市业主可申请减免物业费
      虽然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大多数城市都是按照以下新规操作的: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以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因此在大多数城市,住房空置超过6个月,就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报备,并申请物业费减免,当然不同城市减免的标准和当地的规定有关。有些城市为了响应国家房住不炒的政策,已经取消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增大炒房囤房者的持房成本。
      三、逾期收房,物业费由开发商负责
      关于逾期收房物业费谁付的问题,明确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交付之日起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物业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公共服务费自开发商书面通知物业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已经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还没有交给物业受买人的物业,物业费应该由建设单位来交纳。
      而因开发商原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时,物业费打折收取,差额部分由开发商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

“两会”向房地产传达了什么?听听这10位房企大佬是怎么说的

10位地产大佬共话“两会”,看他们有何良言贤策?

撰文/ 卢泳志

编辑/ 缪凌云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短暂的延期之后,5月21日,中国“两会”正式在北京召开。一众来自房企的大佬,带着自己的提案赶赴北京。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2020年房地产行业的重要内容如下: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 发展。完善便民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回顾过去5年,房地产表述从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演变到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以及“因城施策”,再到“房住不炒”。今年再次提及“房住不炒”,说明中央对于房地产的态度依旧,调控的底线不曾动摇。

在这个特殊的年份,房地产行业前景如何?房地产企业如何发展?房企大佬如何看待未来的走势?风云地产界为您汇集了十位地产大佬的“两会”谏言,供各位参考。

01

许家印:大胆地复工复产

从2008年开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恒大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已经在两会上参政议政13年。这些年来,他提出了很多高度的价值性和精准性提案,从民生地产、足球体制改革到提案质量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恒大董事局主席许家印

今年两会期间,许家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全面、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可以大胆地复工复产。

据许家印介绍,恒大总共有1023个项目,需复工人数78万多人。从3月1日开始复工复产,到3月底有896个项目复工,复工人数达到68.7万,复工率达到88.2%;到4月15日,1023个项目已全部复工,复工人数也已达到78万多人,实现100%全面复工复产。“从3月1日复工开始到现在,没有1人感染。”

02

杨国强:完善建筑机器人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碧桂园集团董事会主席杨国强准备了三份提案,其中涉及到了建立完善建筑机器人政策标准体系、大力发展海外农业、更好发挥职业教育等多个领域。

全国政协委员、碧桂园董事局主席杨国强

关于建筑机器人,杨国强表示,加快研发应用智能建造机器人,像生产 汽车 一样准确地建房子,不仅可以让建筑工地实现零伤亡、高标准、好效益,而且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子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大量成本。

农业方面,杨国强建议:支持农业重点企业大力参与全球农业投资开发,建立海外农业基地;以企业为主体,试点打造规模化无人农场,提高农业生产力。

另外,杨国强提出,“要发挥职业教育和培训在脱贫和防止返贫中的作用,努力让贫困群众掌握一门技能,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03

宁高宁:修炼“内功”乃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常委、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组小组讨论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的刺激力度;二是强化产业链供给能力;三是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

宁高宁建议,真正出现财务问题的企业,应迅速融资救急,降低成本。对于没有出现生存问题的企业,应借此机会修炼“内功”,努力钻研技术,才能渡过难关。

04

傅育宁:将定价权交由市场决定

全国政协常委、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提交了七份提案,涵盖旧城改造、 健康 养老、精准扶贫和物业管理等热点议题。围绕养老行业发展,傅育宁提出“精准扶贫解决养老护理员紧缺问题”、“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支持 健康 养老”两份提案。

傅育宁建议,“扶贫+养老”模式初步具备了全国推广复制可行性,可以在进一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从实现全面脱贫、确保扶贫成果、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和国家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在人才培训的资源、资金方面给予养老行业更大的政策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

为了做好旧城改造结合养老产业发展的工作,傅育宁建议鼓励 社会 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将发展养老物业与旧城改造相结合,让养老机构能够以合理成本获得核心城区内,适于改造为康养用房的存量不动产。

关于物业管理,傅育宁提出,一是建议完善物业费定价、调价机制,全面取消一至三线城市的物业费限价政策,将定价权交由市场决定。二是建议尽快出台符合物业行业特点的财税政策。

05

许荣茂:社区生活服务关乎民生所需

全国政协常委、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许荣茂提交了数篇提案,分别涉及社区生活服务业、助力湾区文化融合、发挥侨智侨力、促进香港融入祖国发展大局等国计民生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许荣茂

许荣茂认为,我国的城镇化已进入下半场,人民群众的追求逐渐转变为追求品质优先和美好生活。社区生活服务关乎民生所需、公共服务体系及城市生活建设,巩固、优化、扩展社区生活服务业的功能与外延至关重要。

另外,许荣茂还围绕基层卫生防控管理体系、助力湾区文化融合、发挥侨智侨力等国计民生议题建言献策。

06

徐念沙:房地产增速放缓、质量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保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念沙提案参会,内容包括提升城市建设质量、以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振兴发展、振兴中国茧丝绸产等。

全国政协委员、保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念沙

徐念沙在《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更好满足经济 社会 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提案中表示,我国房地产行业在2019年规模达到16万亿峰值,随之将进入增速放缓、质量提升的关键期。

徐念沙认为,房地产行业要提升发展质量,关键要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

07

林腾蛟:教育的竞争是真“内核”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董事局主席林腾蛟提交了《关于把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提升国家国际竞争力的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董事局主席林腾蛟

林腾蛟指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提升国家 科技 竞争力的需要。目前,中美 科技 战已经展开,华为今天的处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高 科技 产业与美国之间差距的现实。

针对民办教育的发展,林腾蛟提出了3点建议。首先,要从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支持民办教育做大做优做强。其次,要鼓励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创办综合性大学和基础教育。在此基础上,林腾蛟建议依法保障民办教育的办学自主权。

08

张力:尽快明确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

全国政协委员、富力地产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张力建议,政府可鼓励房企结合新建小区实际情况和住户需求,建设游泳馆、 体育 馆以及更多的公共运动空间,验收合格后给房企适当的奖励或税收优惠。

全国政协委员、富力地产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张力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难点问题,张力认为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除了充分发挥他们的协调作用以外,还要赋予业主委员会相应的法律地位。

张力进一步指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没有统一的 社会 信用代码等相应的各种证书,无法开具银行账号。”他建议,参照社区居委会的做法,尽快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业主权利的行使。

09

许 健康 :在横琴发展商贸消费产业

全国政协常委、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 健康 提交了两个提案。一是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商贸消费产业,二是加强人才机制体系建设,解决 科技 成果转化难题。

全国政协常委、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 健康

许 健康 认为,在国家鼓励创新、推动创新的新形势下,“迫切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才建设上着手,系统性地解决阻碍我国创新人才发展与 科技 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他建议,根据面向理论的创新和面向实践的创新将创新人才分为四类,精准施策。

他在联合提案中,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方案,从破除体制障碍和政策壁垒、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立与澳门和国际规则趋同的营商环境等方面,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发展商贸消费产业给予支持。

10

陈锦石:加强产业化工人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中南集团董事局主席陈锦石向大会提交了多份建议,内容主要涉及:重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产业化工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管理体系,推动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更好发展;高层建筑强制使用钢结构,增强建筑安全性;进一步支持环保与节能产业发展等。

全国人大代表、中南集团董事局主席陈锦石

陈锦石表示,由于建筑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普遍存在劳务公司不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更不用说劳务企业给劳务工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农民工因缺乏归属感和 社会 保障,不仅不利于企业和 社会 的稳定,也很难形成稳定的建筑业产业队伍。

为此,陈锦石建议,进一步加强各行各业各类技校建设,建筑工人必须通过技校毕业、职业资格认证后上岗,培养高技术水平产业工人,适应不断升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需要。建立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牵头产业工人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建设。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3月7日,“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冲到了微博热搜榜第一位。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住房话题都是全民热点。“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1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冲上了热搜第一。在热搜下的评论区,网友们纷纷点赞支持,称该建议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

委员提出建议后,郑州一市民称自己家的房子至少有152万元用在了公摊面积上。那么,公摊面积为何备受争议,是否应该取消?

买房公摊面积花152万多元 市民质疑公摊面积的合理性

据了解,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实际上,香港已于9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在彻底取消前,也经过了各方多年的争论。

在郑州,有市民买房为公摊面积甚至花费152万元,更有市民购买的房产公摊面积占比接近29%。

“我们究竟是按照什么标准为‘公摊面积’买单?”郑州市民张敏(化名)今年2月以总价618万多元购买了郑州一处住宅,房本显示,她所购房产建筑面积为181.25平方米,实际套内面积为136.6平方米,公摊面积为44.65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比达到了24.6%。按照其购房单价34097元/平方米算,公摊面积费用达到1522431.05元。

郑州的王先生同样困惑,他今年以总价9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73.17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套内面积为52.2平方米,公摊面积为20.97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比接近29%。“一个房子接近三分之一都是公摊面积,这到底是咋算的?”

多数楼盘默认“额外购买公摊面积”

一般来说,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20%;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走访郑州多个楼盘发现,市民们在购买郑州市域内楼盘时,会被自动默认为“额外购买公摊面积”,且不同小区的公摊面积比也不尽相同,有的小区甚至出现“一楼一个公摊比例”的情况。

“事实上,‘同小区不同公摊比例’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郑州某地产集团的工作人员赵兰(化名)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据赵兰介绍,以其工作的地产集团在东三环某楼盘为例,该小区共有17栋住宅,由于不同楼栋的梯户比或该楼栋所处于小区位置的不同,甚至是户型不同,最终所造成的“公摊比例”不尽相同。

“事实上,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在地价相同的情况下,自然也要考虑到成本的问题,梯户比越大,住起来越舒服,同时开发商的成本越高。”赵兰说。

公摊面积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确实需要给予进一步关注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对商品房销售公摊面积现象进行了批评。洪洋指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

为此,洪洋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次政协委员关注公摊面积的问题,从保护业主权益的角度来看值得肯定,也说明公摊面积的问题是业主普遍关注的问题。其次,他也建议公众客观理解此类提案的内容。

“此类问题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从社区高质量发展以及购房交易公平透明等角度出发,确实需要给予进一步关注。”3月9日,严跃进接受采访时表示,公摊面积的界定、公摊面积的成本和收益、此类问题后续解决的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以更好研究和处理此类问题。

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面积,一边又滋生新费用

“还有一种顾虑也是需要考虑的,可能取消了公摊面积的概念,其他成本又增加起来了。”严跃进表示,改革的同时还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面积,一边又滋生新费用”的现象。

严跃进认为,关键其实是关于公摊面积的确定和定价的问题,关于公摊面积的政策应该如何调整,若是此类政策调整成本很高,如何优化目前的政策,这都是当前需要考虑的,“政策调整是一方面,政策调整的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内容。”

严跃进介绍,常规来说,公摊面积大概是12%,即得房率大概是88%。总体上,大城市购房压力大,公摊面积会更小,但小城市有的会更大。

“类似情况也确实需要一步步去改进,公摊的制度也是在过去摸滚爬打的过程中制定的。”严跃进说,从规范的角度看,公摊面积确实需要去论证,从物权法等角度去科学论证、规范操作。

是否取消公摊面积,郑州市房管局曾回复5点意见

2019年,郑州市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就曾提出“关于郑州市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的提案,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于当年7月份给出了具体的回复。

在回复中,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从房地产市场实际考虑,具体说明了按套内面积计价可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与目前以建筑面积为基础的房地产管理体系之间衔接问题。回复中表示,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管理体系中,房屋建筑面积是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若因为改变商品房销售方式而跟着改变整个房地产管理体系,既得不偿失,还可能因此产生巨大的阻力,使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房屋建设质量问题。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房屋,共有分摊面积不再作为计算房屋售价的依据,可能导致开发企业为节约成本而在共有面积上不投入或少投入。

三是购房者在共有分摊面积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保证问题。

四是房屋单价“虚高”问题。按套内面积计价是以商品房总售价不变为前提的。因此,与按建筑面积计价相比,必然产生商品房单价表面上浮的现象。

五是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合法性问题。为保证按套内面积计价顺利推行,需要以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的合法性,强制推行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2

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住房话题都是全民热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围绕着人们群众的住房话题,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已经提出了多项具体方案,不少建议都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共鸣,频频登上热搜榜。

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冲上热搜第一

3月7日,“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冲到了微博热搜榜第一位。

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洪洋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

另一个关于住房的两会焦点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张建明等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围绕商品房预售制度提交了相关建议提案。

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认为,可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直至过渡为现房销售;同时调整购房款付款方式,由购房人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后支付尾款。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建议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这是他连续5年提交相关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建议加强期房销售监管,在银行设立专用监管账户或由住建部门成立第三方托管机构,管理期房销售定金,并按地区逐步取消期房制度。

同样主张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张建明。张建明表示,目前以期房形式交易的预售制,对于购房人显失公平,已成为房地产市场矛盾激化的根源,一定程度伤及民生。

“租购同权”备受关注

另外还有多名代表委员将关注目光放在了住房租赁市场上。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建议,加快落实“租购同权”,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相关权益。大城市新市民房屋租金占到收入30%-50%,建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不超过5%,让新市民和年轻人更安心,提升幸福感。

姚劲波认为,如果能实现租的房子和买的房子是同样权利的话,相信年轻人的焦虑也会少很多,很多人会真正实现房住不炒,大家能够真正把租房作为买房的一个长期替代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也建议坚持租购并举,保障租房群体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推动住房模式由“购”向“租购并举”转变。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文爱华提出四大建议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加强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文爱华认为,应加速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出台,构建全面的网签备案制度。

在推进租赁赋权方面,他建议推进租赁赋权的整体性治理,在基础公共服务方面实现租购同权以及稳步推进公共服务赋权。在支持鼓励机构化长租房方面,文爱华认为,可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在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方面,文爱华建议,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发展长租房租赁贷款和租赁企业贷款。

“取消公摊”再引争议,会全面取消吗3

“花了100平方米的钱,却只买到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公摊面积曾广受购房者诟病,今年两会期间,“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再度登上热搜,有政协委员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

什么是公摊面积?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是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业主毫无申辩权利。

那么,什么是公摊面积呢?通俗来说,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但是,洪洋提到,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在洪洋看来,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为此,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住建部曾提“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其实,对取消公摊面积的讨论近几年一直未曾间断。上一次引发热议的时候是2019年。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2019年的2月24日,新华社发布《权威专家回应“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文章。

权威专家在新华社采访中解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一条款的提出,在规范起草过程中,对国际国内住宅面积计算做法进行调研,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住宅面积计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

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住宅交易的面积统一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的做法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

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不过,澎湃新闻注意到,住建部曾于当年的9月10日再次发布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

但在第二次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

按照住建部官网于2021年11月22日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09号(城乡建设类00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的表述,住建部正在编制全文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住宅项目规范》。

取消公摊面积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

对于大众而言,取消公摊面积是否会对房价造成影响也是讨论的热点之一。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无论是公摊面积计价还是套内面积计价对购房者而言,只是计价方式有所改变,对总房价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则认为,公摊对房价的影响实乃无稽之谈,公摊对房价无任何影响。因为购买的不动产,本身就由专有和共有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组成,一边儿轻了,一边自然就重了。

另外,大家买房,购买的不只是室内居住,还有由公摊部分支撑的'社区服务。过去的筒子楼得房率(套内面积占比)很高,但配套设施少、公共服务差。现在的高层得房率低(70%-80%),但有高速电梯,有物业管理,采光通风也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对于取消公摊面积的议题,应该说值得关注,体现了对购房者或业主降低成本、规范小区运作的导向。但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不公摊成本,成本不消化,开发商也还是算到房价上。

严跃进认为,若简单取消掉,公摊面积如何管理还是一个问题。其认为,后期可以建议一些小区或房企主动申报,未来房企若是资金实力强,那么完全可以把公摊面积给取消。比如公摊面积的成本让房企自己来承担,这样房企可以多考虑增值收益等。类似过程需要和业主多协商、多论证,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公摊取舍意见的公约数。

取消公摊面积会不会让买过房的人资产缩水?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指出,目前,中国的住房自有率其实非常高,虽然大家对房价过高一直诟病不已,但实际上大部分人都是处于有房的状态。公摊面积并不会让已经买房的人资产缩水。

江瀚表示,因为无论是公摊面积还是套内使用面积,这两个面积计算只是对房地产的单价产生影响,对房地产的总价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举例来说,假设原来100平方米的房子售价在400万元,每平方米的单价大概是4万元左右,但是实际上这个房子的使用面积只有70平方米,那么如果取消公摊面积,房子总价值的总价其实变化不大,但是每平方米的单价将会进行一定的变化,也就是折合成每平方米售价约5.7万元,所以并不会影响大家的实际财富。

取消公摊面积对谁影响最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指出,是否以套内计价对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基本无影响,主要影响的是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房子的开发商。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

张大伟称,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计入面积价格,意味着开发商同样可以提高套内单价,另外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会导致社区品质下调,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对于购房者而言,张大伟称,套内面积计价影响最大的是期房销售,对于现房和二手房,购房者更容易计价。从套内计算价格看,全国已经有重庆等个别城市落地,的确更有利于购房者,对于开发商而言减少了灰色利益。

取消公摊面积有没有必要?

《半月谈》公布的评论文章指出,面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有一种声音认为,取消公摊面积后,开发商势必提高套内单价,房屋总价可能相差无几,只是换汤不换药,故而没有调整的必要。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对于购房者来说,能够住上明明白白的房子,不再为一笔接一笔的糊涂账埋单很重要。这更关乎公平。

该文章指出,应探索用套内面积替代建筑面积计价,将公摊面积“水分”挤出去。从宏观角度而言,这可以使房地产市场统计更科学,更真实地反映群众现阶段的居住条件,更敏锐地揭示市场行情变化,为房地产税征收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调控措施提供更有价值的数据参考。

取消公摊面积,尤其意味着杜绝其伴生的猫腻与漏洞,从源头避免大量矛盾与纠纷,保证市场交易更公平透明。

当然,试图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毕竟房地产交易、持有全流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其中还涉及众多既得利益者。因此,需要克服重重阻力,分步骤有序推进,逐渐推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房屋销售模式。在过渡阶段,相关部门可在明确公摊面积范围、标准上下功夫,实现源头治理,加强全流程监管,及时封堵漏洞。

《民法典》时代物业纠纷怎样解决?这场通报会告诉您!

建设单位选聘物业,自己只能被迫接受?
      共有部分被出租业主毫不知情?
      不满意物业服务还必须缴费?
      不缴费物业就要停水停电?!
      ......
      为进一步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缓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9月7日,平谷法院召开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该院副院长张久新主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住建委代表、区物业公司代表、媒体记者等四十余人参加通报会。
      通报会详细内容如下:
      平谷法院推进诉源治理、缓解物业领域矛盾多项措施
      坚持多元化解与繁简分流相结合
      持续推进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强化团队建设、案件办理、监督管理、诉调对接,提升纠纷化解成效。
      强化破解“送达难”
      通过夜间集中上门送达,合理留置送达,面对面释法说理等方式,督促部分当事人交纳物业管理费。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设立多处法律服务点、法官联系点,提供精准多样的法律服务。
      主动延伸职能
      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开展法治讲座,帮助物业公司和业主掌握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进相互理解。
      《民法典》中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四点变化
      01
      增加居委会指导与协助
      增加了居委会作为指导和协助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法定组织,可有效化解当下普遍存在的业主大会设立难、业主委员会选举难的客观难题。
      02
      调整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规则
      首先增加了“表决参与度”这一新要求,业主规定的表决事项,均需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双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
      其次,总体上降低了事项表决通过的标准。对重大事项的表决,不再需要“双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标准,只需要整体专有部分面积占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对于非重大的事项的表决,不再需要原来的“双过半”的表决标准,只需要整体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即可。
      03
      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纳入物权保护范畴
      若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人等主体未经业主表决同意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业主可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行为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确认此等处分行为无效,由行为人对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04
      《民法典》强化了对业主权益的保护
      明确了业主对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权利、解除后果及业主对不定期物业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以及在新老物业服务人过渡阶段的物业费结算方式。
      给涉物业纠纷主体的问题解决锦囊
      业主篇
      应该树立起物业消费意识和物业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冷静处理纠纷,理性面对维权。
      物业篇
      对于利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严格依照表决规则由业主共同决定。
      加强自身管理,提高自身管理服务水平。妥善制定对外公示的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公示和报告流程的义务,并及时保存相应凭证。
      全面完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避免出现停水停电手段催缴物业费这类条款,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及时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以保障自身利益。
      交流座谈
      通报会上,与会人员还就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肯定平谷法院取得的成绩,并建议法院继续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联络,引导行政部门积极沟通物业服务的合理定价,同时通过审判案例引导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服务平谷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住建委代表表示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中去,实现“共治共建共责”。
      物业公司代表表示以后要加强员工的岗前培训,提升自身软服务能力。

有媒体说取消公摊面积没有实际意义,为何大多数人却仍然支持取消公摊面 ...

随着更多高层住宅的修建公摊面积这个名词也走进人们的视野,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能够得到大部分居民支持的原因包括:

一、公摊面积导致得房率太低

买房难依然是很现实的问题,不少年轻人只能承担面积较小的房屋,然而实际购买时房本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差距却非常的大,很多100平米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只有60-70平米,得房率只有60%,意味着买同样面积的房子,有公摊面积的房子直接损失金额几十万,而且不同住宅区的公摊面积也不同,有的住宅区的楼道楼梯非常的宽敞,不少居民反应和户型户数不匹配,空间不实用存在很大的浪费,因此公摊面积的存在不仅加剧了买房难的问题,也让很多老百姓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导致房地产行业的形象更加负面。

二、公摊面积无法测量

存在公摊面积是普遍的现象,但是对于公摊面积的测量却没有实际的制度可以依靠,按照建筑部的相关规定走廊过道、电梯楼梯、垃圾道、消防通道、建筑内的分隔墙都可以算作公摊面积,但是对于这些面积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居民无法去实际测量和考证,物业也不允许居民进行测量,因此很多开发商就会利用这个无法测量、没有依据这个漏洞将不符合定义的区域也计入住宅的公摊面积,这也导致居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公摊面积无形中增加了很多额外的费用

居民的物业费、暖气费等都是按照房本面积进行计算的,公摊面积的不断增加或者不明确也导致居民增加了很多额外费用,物业会将额外的成本分摊到居民的身上增加了居民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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