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项链进出口市场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国际黄金交易市场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国际黄金交易市场有哪些?
国际黄金交易市场有哪些可以根据以下分析后了解实情: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认真选择国际黄金交易市场真的很重要。如果选择的国际黄金交易市场平台不可靠,资金可能会受损。在国际黄金交易市场上,确实有很多人因为没有选择可靠的平台而上当受骗。所以选择一个正规可靠的黄金平台真的很重要。在国内市场,香港唯一正规的黄金交易监管机构就是金银业贸易场,因为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具有很长时间的历史,而且可以对行员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因此,是可以保障投资者权益的优秀黄金交易商。
如今,许多新手对国际黄金交易市场了解不多,其实国内正规的国际黄金交易市场不多,就两个:
1、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家批准,由人民银行组建,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国内唯一合规从事黄金交易的国家级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团法人,交易所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开业。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现有会员162家,分散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
2、香港金银业贸易场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CGSE)成立于1910年,当时称为"金银业行",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才正式定名"金银业贸易场"及登记立案。是香港金与银等贵金属的交易场所。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交易大堂设于香港上环孖沙街12-18号金银商业大厦三楼。贸易场目前有会员171家,可以独资、合伙或有限公司形式经营,当中30家为金集团成员。过去100多年一直运行良好,从而成为亚洲地区深受交易商、金饰商、长线投资人士及投机人士认可的交易场所。
金银业贸易场会员资质查询:upwaytrack.com/1e831366a79
温馨提示:对于新人来说,真正的交易需要一段过渡时间,过程中需要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能。大家可以选择正规国际黄金交易市场的平台来了解投资时的知识和操作方法。大多数平台都有一些模拟操作软件,可以帮助大家进行交易。
想问下世界主要黄金市场有哪些,有谁知道?
黄金市场是一个全球性的市场,世界上有四十多个城市有黄金市场。
伦敦和纽约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黄金交易市场所在地。
黄金市场的运作与其他投资市场以及股票市场类似。
黄金买卖每天都在进行,而价格受市场内经济条件的影响。
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黄金市场在伦敦、苏黎世、美国、中国香港等地。
1.伦敦黄金市场
伦敦黄金市场是世界黄金市场之首。
1804年,伦敦取代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为世界黄金交易中心,历史达三百余年,是现今世界上最大的现货黄金市场。
伦敦黄金市场最大的特点是没有一个固定的交易所,可以随时随地交易,其交易是通过无形方式——各大金商的销售联络网完成。
2.苏黎世黄金市场
苏黎世黄金市场是“二战”后发展起来的国际黄金市场。
苏黎世黄金市场没有正式组织结构,由瑞士三大银行: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构成。
瑞士黄金市场的基础是瑞士的私人银行体系和辅助性黄金服务体系,为黄金经营提供了一个自由保密的环境,同时瑞士与南非有优惠协议,可获得80%的南非金。
南非、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大部分黄金通过苏黎世黄金市场和西方交易,瑞士成为世界上新增黄金的最大中转站。
苏黎世黄金市场以民间私营黄金投资交易为基础,并且和私人银行业务结合运行,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黄金的存储中心,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金币市场和私人投资市场。
3.美国黄金市场
美国黄金市场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
美国黄金市场包括纽约商品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它们不仅是美国的黄金期货交易中心,也是全球最大的黄金期货交易中心,不仅如此,两大交易所对黄金现货市场的金价影响也很大。
以纽约为例,在纽约,期金交易并没有实质的黄金市场,金市归附在纽约期货交易所之内,而黄金只是期货交易所内其中一种商品。
纽约商品交易所本身并不参加期货的买卖,仅仅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场所和设施,并制定一些法规,保证交易双方在公平和合理的前提下交易。
4.中国香港黄金市场
香港黄金市场已有逾百年的历史,由香港金银贸易市场、香港伦敦金市场、香港黄金期货市场组成,其形成以香港金银贸易市场的成立为标志。
①香港金银贸易市场,有固定买卖场所,主要交易的黄金规格为5个司马两一条的99标准金条,交易方式是公开喊价,现货交易;②香港伦敦金市场,为外资金商市场,即“交易在香港,交割在伦敦”,没有固定交易场所;③香港黄金期货市场,是一个正规的市场,其性质与美国的纽约和芝加哥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性质是一样的。
世界黄金市场除了上述四大市场外,还有如孟买、东京、新加坡等一些影响力也比较大的黄金市场。
一般国际市场对黄金无特殊偏好,“999金”为主要交易品种。
而亚太地区市场的投资者因民俗和传统缘故喜欢“纯粹的金子”,因此常有“9999金”交易,如上海、东京等。
珠宝首饰行业有前景吗 看看专家的分析
1、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市场向知名品牌聚集
国内珠宝消费品牌意识尚处于初期阶段,区域型品牌或者市场杂牌分流了近半的购买力。未来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消费升级意识的不断提升,行业整合的速度进一步加快, 使市场向更具品牌、渠道优势及产品设计能力的企业集中,珠宝首饰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2、三四线城市发展潜力巨大, 成为行业增长点
目前, 三、四线城市的居民贡献了近60%的城镇消费总额,同时未来75%的消费增长将来自三、四线城市。 中小城市的消费增长需求已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主要推动力。
3、渠道价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商业价值链来看,城市核心商圈的优质渠道资源是有限的,拥有优质的渠道资源可以持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国内珠宝首饰企业开始通过建立核心商圈旗舰店、增加高端商铺专柜、以及扩大加盟门店规模等手段来加强对终端销售的控制力和渠道建设。渠道资源作为品牌珠宝首饰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构成因素,将持续被珠宝首饰企业重点关注和投入。
4、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国内珠宝首饰消费市场主要以黄金饰品为主,相较于产品设计款式,消费者更注重于材质,产品同质化高,珠宝首饰企业设计基因不足。随着市场成熟,珠宝首饰的设计风格、款式、工艺也日益被消费者看重,产品原创设计能力将成为珠宝首饰企业获得市场份额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5、钻石镶嵌等非黄金首饰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
随着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和消费群体的年轻化,预期钻石镶嵌首饰产品的市场份额将逐步提升, 向发达国家首饰消费看齐。“周大生” 等以钻石镶嵌为主导产品的珠宝首饰品牌的盈利成长空间将高于传统黄金首饰品牌商。
6、资产证券化、 资本化趋势将会明显加强
珠宝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对资本的需求非常大。随着行业成长性被社会认可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珠宝企业的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目前,我国珠宝行业一共有67家企业在A股、新三板、港股及美股证券市场成功上市,数量分别为23家、30家、13家、1家,还有更多的企业正在谋求登录证券市场。未来,随着我国珠宝产业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我国珠宝企业资产证券化、资本化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加强。
国家对于黄金出口有哪些政策?????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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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4:44
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网站上发布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规定,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出口黄金制品。
“这是黄金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前奏”,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侯惠民认为,这会使更多的黄金交易商融入国际市场,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但与此同时,也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央行对进出口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与此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有所趋严。种种迹象显示,在黄金进出口新政背后,正昭示着监管层对待黄金属性看法的微妙变化。
◆仅是“黄金制品”
引人注意的是,《意见稿》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为“黄金制品”。据其规定,黄金制品是指含金量90%以上(含90%)的黄金制首饰、器皿和工业金制品。
有疑问的是,上述黄金制品是否包括原料金。记者日前致电负责此事的央行货币金银局。其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尚处征求意见阶段,还不便接受采访。
征询多位业内专家的看法,他们认为,从该《意见稿》的规定来看,其中的“黄金制品”应该不包括原料金,据此,上海黄金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金块,并不在此列。
据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首席黄金分析师杨易君介绍,国际上,自由进出口的并不仅仅限于黄金制品,也包括原料金。从这方面看,“央行的思路是渐进性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于2002年10月。作为1993年以来中国黄金行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步骤,该所对原料金采用“集中竞价”式的市场化分配模式,一改此前施行多年的“统购统配”模式。
所谓“统购统配”,是指由央行代表国家对黄金进行统一的购买和分配。即:产金企业所产黄金必须全部出售给央行,而用金企业所需用金必须向央行进行申请,由央行按照计划统一分配。该体制的正式确立可以追溯到1983年新中国第一部黄金立法《金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统购统配”的必然逻辑,有关黄金进出口的事宜,在该《条例》中也规定由央行统一办理。其中既包括黄金原料,也包括黄金制品。
并且明确规定后者“由央行统一收购进行外贸出口”。作为例外,为了鼓励当时正在兴起的黄金首饰加工产业,《条例》及后续的配套规章允许境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黄金原料,并制成产品出口。但整个过程,必须接受央行和海关的联合监控。其程序是:加工贸易的黄金原料进口,需到当地央行进行备案,海关不予设限;加工贸易的黄金制品在出厂前,则必须由所在地央行先行检查产品所含黄金重量,核对合同,并逐次登记,制发《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然后再由海关凭借央行的许可证放行,否则不准出口。
1988年,央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重申“金银的进口必须经过央行的统一批准。”至此,计划模式下的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制模式基本形成。原轻工部所属金银首饰加工企业嘉兴金帆制品金银有限公司的徐经理说,即便是加工贸易所进口的黄金原料,实际上也要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范畴,“因此,整个黄金及其制品的进出口完全处在央行的监控之下,央行才是实际上的惟一进出口主体。”这种模式至少持续到2003年。期间,尽管国内的黄金市场各个环节次第引入市场机制,但在进出口方面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黄金进出口权下放
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央行和外经贸部批准,获得黄金进出口权。但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3号)显示,其进出口权仍须由央行代理进行。
此前,早在1998年,为解决深圳市场上的黄金原料短缺,央行深圳分行经总行批准于1998年与瑞士银行合作开展了黄金寄售业务,开始探索利用国际市场的黄金资源来满足国内市场的黄金需求的途径。
所谓寄售业务,就是国外的商业银行将其黄金寄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金库中,由国内银行按照中国的黄金管理政策,并根据国际黄金市场的价格、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相应的价格,把黄金出售给境内的黄金饰品加工生产企业。这实际上相当于黄金进口。
按照时任央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于学军在2001年《深圳金融》(第2期)上的介绍,寄售进境的黄金并不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实行按需供给。这一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深圳黄金首饰加工产业的发展。
2002年10月,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出于统一市场的考虑,央行深圳市分行开展的寄售业务也随之停止。但正如于学军在上述文章中所说,“中国在近期和长期都会面临黄金消费大于供给的现实,寄售业务有其存在的必要”,因此,进入2003年,这一业务转由四大商业银行开展。至此,国外的黄金原料可以借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登陆上海黄金交易所,进入中国市场。
工商银行某地方分行的一位黄金交易员证实,除了可以在国外市场上通过寄售业务买入黄金,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反向操作卖出黄金。这样一来,事实上的黄金进口权至少从形式上分散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有关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也被分配给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六家公司。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权由央行独家把持的局面正在逐渐打破。
这里需要提及的背景,一是前述始于90年代末的黄金行业市场化进程,二是中国加入WTO后外贸体制的相应调整。
2004年9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上海的一个国际贵金属论坛上表示,中国的黄金市场总体上仍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黄金还不能实现自由的进出口即是其中之一。央行下一步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就在周发表讲话的5个月前,2004年4月,中国对施行了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了修订。实行多年的对外贸易专营格局被打破。新法规定,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到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以办理进出口业务,海关将凭其备案登记办理相应报关验放手续。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稿》规定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既是央行进一步开放黄金市场思路的体现,也是进一步贯彻《对外贸易法》的需要。”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炳南说。不过,相反的看法也存在。颐合财经首席经济分析师张卫星认为,黄金进出口目前没有必要放开,放开了也没有意义。
他解释说,一是由于目前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已经接轨,作为黄金制品加工企业来说,进出口黄金原料并无利益可图。企业用金完全可以从黄金交易所购买。二是现行外汇制度方面的限制。
于学军也持类似的看法。他曾公开撰文指出,在黄金市场开放的背景下,黄金进出口管理应当实行对进口放开,而对出口进行管制的政策。他解释说,管理黄金出口,一可以避免黄金进出口形成来回倒买倒卖,二可以避免逃、套外汇情况的发生。
如果黄金可以自由进出口,那么一旦汇率发生变化或场内外汇差不一致时,即可利用黄金进出口从中牟利。因此,在我国资本项目未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从外汇管理的角度考虑应当限制黄金自由出口。事实上,目前以寄售方式开展黄金进出口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每一次的交易都在外管局的监控之下,”上述工行黄金交易员向记者表示。
据其介绍,黄金寄售实行每售一笔实物交割一笔的模式。结算方面,在境内,商业银行与黄金饰品企业以人民币结算,在境外,与供应黄金的银行以外汇结算。“每做一笔业务,就要到外管局去批一次。”上述黄金交易员强调。“很显然,放开黄金进出口目前还不具备现实条件。”张炳南说。
一位业内人士也指出,尽管理论上,黄金进出口可以交给一般的工业企业,但从现实来看,却主要由商业银行操作。这是因为,与工业企业将其当作一般资产相比,商业银行主要把其当作金融资产来运作,通过开展各项黄金业务,诸如黄金租赁、黄金贷款、并到国际黄金期货市场上投资,来实现综合收益。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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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5:31
◆“一事一批”
除了规定适用于“黄金制品”外,《意见稿》还明确提到对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的管理模式。
《意见稿》规定,央行的各分支机构为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并将根据一事一批的原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将依法为其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申请人据此证15个工作日内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从规定来看,央行似乎要把权力再收回来”,黄金投资分析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刘涛12月26日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央行和海关总署曾于2003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告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审批,海关不再凭中国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但其中不能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所谓加工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也就是所谓的“两头在外”,原料来自国外,最后加工成的黄金制品也销售到国外。国内加工贸易企业赚取中间的加工费。事实上,多年来,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据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绝对比例。
以黄金制品进出口量最大的广东海关为例,来自其今年1到1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口岸共进口黄金制品6.7吨,价值5362万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黄金饰品为6.6吨,占进口总量的98.5%。同期,广东口岸出口黄金制品136.9吨,价值13.4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黄金制品136.8吨,占出口总量的99.9%。因此,如果对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实行“一事一批”,那么实际上央行意图将2004年下放的权力再度收回。
知情人士透露,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地方海关和地方央行在执行上述公告时,发生了分歧,“规定并未得到执行”。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也介绍说,尽管这两年国内的黄金产量一直在增加,但用金企业在交易所内却没有明显感受到可用黄金数量的增加。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黄金正在通过私下渠道进行交易。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以加工贸易的形式流到了国外。“从《意见稿》的第6条来看,央行重点规范出口的意图明显。”广西桂金贵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宏跃分析指出。
该《意见稿》第6条最后一款规定:出口黄金制品除了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企业法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交黄金原料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藏金于民?
央行一面放开进出口权,一面又加强监管,在一些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央行正在对外释放“藏金于民”信号。
据了解,黄金储备与外汇储备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份额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承担着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职能。
公开的统计资料显示,各国央行的平均黄金储备量约为储备资产的9%,欧盟是25%多,美国约为60%。而我国央行按央行网站公布的2005年6月底的数据计算,黄金储备占我国总储备资产的比例仅约为1.2%,共计600吨。
随着近来国际金价高企,美元贬值,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在国家储备资产中增加黄金储备的呼声正逐渐走高。
张卫星撰文指出,低的黄金储备不利于我们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动荡,不利于我们应对美国经济出现问题和美元问题等,也不利于我国在亚洲区域货币构想中的地位。
所谓“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这作为一种思路被提了出来。支持者常引用的例证是1997年以来东南亚国家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其时,居民个人投资与储藏的黄金,成为了国家应对国际政治与经济风险的一个重要后备力量。
最新的调查统计表明,我国民间黄金储量大约有4000吨,加上中央储备量大约600吨,人均消费仅为0.35克。尽管与2002年的0.16克相比,已经翻了一倍多,但是与国际人均年消费量相比,还要低很多。
不少观察人士均将黄金制品进出口权的放开看做国家意图“藏金于民”的一个信号。开启更多进出口渠道,可以与鼓励黄金消费、投资的政策形成良好的互动,扩大国内黄金消费市场的规模,增加民间的黄金储备。
此前,由于只有六家获批的企业拥有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其他企业如果进出口黄金制品,只能委托这六家企业来进行,无形中增加黄金制品的进口成本,缺少国际市场这个渠道,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在这个《意见稿》当中,首要的黄金制品就是黄金首饰,无疑为上述逻辑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然而,正如张卫星的研究指出的那样,我国黄金消费结构偏重在首饰用金上,而首饰用金不能算做真正的投资。
据张分析,如果投资者真的要把黄金首饰卖出去,至少要损失15%,因为从黄金到黄金首饰增加了诸如加工费、消费税费、黄金损耗、销售成本、首饰商利润等各种高昂的中间成本。
“通过首饰性黄金‘藏金于民’实际上是一种贬值行为。”张卫星说。他认为,藏金于民的关键是拓宽目前的黄金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黄金投资。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有关黄金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付阙如,黄金回购渠道目前仍不顺畅。以目前的民间黄金论,仍约有90%无法进入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