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区和非功能区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城市功能分区分为哪几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城市功能分区分为哪几种?
城市功能分区主要分为三种:
1、商业区:位于城市外缘、交通干线两侧,不断向市区外缘移动,并趋向于沿主要交通干线分布,集聚成片。
2、工业区:高级住宅区在城市外缘,与高坡、文化区联系;低级住宅区在内城工业区附近,与低地、工业区相联系。
占地面积最大;建筑质量上中高级与低级住宅区分化;位置上中高级住宅区与低级住宅区背向发展。
集聚成团状,是城市的主要功能区,工业化后出现分化。
3、住宅区:高级住宅区在城市外缘,与高坡、文化区联系;低级住宅区在内城工业区附近,与低地、工业区相联系。
占地面积最大;建筑质量上中高级与低级住宅区分化;位置上中高级住宅区与低级住宅区背向发展。
集聚成团状,是城市的主要功能区,工业化后出现分化。
扩展资料:
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
1、城市一般设生活区、工业区、对外交通运输和仓库区、郊区;各功能分区应结合自然条件和各区功能特点合理配置,避免相互交叉干扰和混杂分布。
2、生活居住区应选择城市中卫生条件最好的地段。
3、工业用地应当按当地主导风向配置在生活居住用地的下风侧,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区用地之间应保持适当的防护距离。
4、保证各功能分区到达规划期时,仍有进一步的发展余地并保证各部分用地协调发展。在卫生上不允许工业区发展到包围生活居住区,或铁路包围城市的用地。
5、为了保证生活居住用地的卫生条件,各个功能分区的用地选择应同时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功能分区
什么是功能区
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各共有建筑部位的服务范围而划分的区域称为功能区。
上一级功能区下可再分为几个下一级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可能相互包含、交叉、并列。
功能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开发分类区,主要有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功能区分类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
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继续成为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
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功能区
为什么蛋白质功能区进化速度会比非功能区慢很多?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按照“适者生存”的原则,基因突变造成的大部分结果都是有害的,蛋白质功能区也因此会消亡,蛋白质非功能区因为结构稳定,相比保存下来的也完整。换句话说,就是,功能区变化快一点儿,就很可能很快死掉;非功能区变化一点,就容易存活。所以,非功能区要比功能区进化速度快。
希望采纳哦
什么是城市功能区
城市功能区是指城市内部各功能活动的分布空间及其相应产生的小区分异。
它受自然、经济、历史、社会等众多因素的影响,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形成、发展、现代城市根据各功能对环境、社会、技术经济等条件的要求,为避免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相互干扰,为有利于生产和环境保护,并合理利用土地和自然条件,将城市按一定功能划分为若干功能区。
资本主义国家大城市内部一般分为中心商业区、行政区、工业区、文化(娱乐)区、居住区、仓库码头区、游憩区和郊区。
中小城市的分区则相对简单或不明显,工业区、居住区和商业区是各类城市共有的、基本的功能区,但有时各区划分的界限并无明显的标志。城市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对促进生产、方便居民生活、城市环境保护等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等级
等级划分(以城区常住人口划分)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是由《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1] 明确提出的城市划分标准,即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环境保护中一类功能区、二类功能区的定义是什么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2.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
4.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特定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