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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女朋友的礼物分手可以要回来吗(生日没有送女朋友礼物要分手)

发布时间:2023-10-08 2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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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女朋友的礼物分手可以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分手时可以要回吗

法律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在分手时一般是不能要回的,因为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对方赠与的礼物,另一方予以接受该赠与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两者之间订立了赠与合同,因此赠与人只有在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与人之前,才可以撤回该赠与。如果该礼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与人,则赠与人不得在之后要回该礼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分手后,送出去的礼物能要回吗?

现在的人谈恋爱都逃不过“送礼物”这件事,一般来说都是男方送女方的礼物比较多,但是也有例外的,就是女方袜雹送男方的礼物比较多,这主要和女方的经济条件比男方好很多有关系。有一个网友说,分手后,送出去的礼物能要回吗?当然可以要回,只要你想要,对方肯定不会赖着不给,毕竟很多人也不想因为这点礼物和前任有所牵扯。下面我们就来好好的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希望你能从中领悟到一些道理。

一、送出去的礼物在分手后是可以要回来的

我认为送出去的礼物在分手后只要你能开口要,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你既然能提出将送出去的礼物要回来,那么肯定不是你提的分手,对方既然主动提了分手,那么你要回礼物她肯定会立即归还,毕竟她提的分手她怕不还礼物被你纠缠。

二、如果对方坚持不给那么你可能是要不回来的

当然了,如果对方坚持不归还你送的礼物,你可能也是要不回来的。即便告到法院,也有可能不会追回礼物。因为法律有规定恋爱期间送的礼物,只要不是大额的奢侈品,一般算是你对女方的赠予。

三、一般分手后前任送的礼物都会被扔掉,所以肯定会还你

其实大部分人即便分手后也不会选择要回礼物,毕竟两个人恋爱一场也是缘分。也有一部分模哗人分手后会将前任送的礼物统统扔掉或者放二手平台卖掉。所以你如果想要,对方一般会还。建议你早点要,省的她卖掉了。其实有的人分手还会将礼物折成钱还给对方。

如果大家对“分手后,送出去的礼物能要回吗”这个话题有更多的看法,欢迎积极评论同我们分享您对这个话题旦好行的不同看法。

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可以要回么

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一般不能要回。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一方以增进私人情谊为目的或者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交付对方数额较小的礼物、微信红包敬轮,这时人们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应视为是一般赠与。 《 民法典 》槐携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铅稿伏与合同 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恋爱期间给女朋友花钱分手后能要回吗

一:一般的赠与不能要回来。恋爱期间一些共同的花销或者小礼物的赠送,这个属于好意施惠,确实不能要回来了。这在实践当中也是当事人很难把握的。因为一般双方比如说恋爱期间,可能大家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都是想着要和对方步入婚姻殿堂,可能也没有那么多的法律意识。所以,在给付钱财的时候也没有想那么多,没有梁肢燃想到后来会走到分手或者结不成婚的地步。所以,恋爱期间的花销肯定比一般朋友之间更大。
比方说恋爱期间,赠与给对方的一些衣服,或者是包包,鞋子,手机,不怎么贵重的金银首饰,微信转的红包,吃喝玩乐的开销等等,这样的一些小的消费都是不用返还的,这些都属一般性赠与,不能算作是以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就在去年,我一个亲戚跟新交的女友奔现,此前已在网上互加了微信,聊过几次,为了给对方一个惊喜,一见面就送了对方一个苹果13PRO,后因对方在谈话中流露出太过功利,双方短暂交往后不欢而散。我亲戚很是心疼那个花了一万多的新手机,我建议他去索要回来,但他因为面子思想作祟,不好意思去要而只好作罢。
其实无偿赠与肯定是基于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比较深厚。如果双方感情本身就不深厚,交往时间不是很长,但一方又给了另一方大笔的馈赠。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如果双方不存在相互的感情,认定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应该是更公平合理一些。
二: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与另一方的比较贵重的物品可以要回来。比如说房子,车子饥行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之后都是可以要回来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可以要回来的。那么如何认定是以结婚为前提呢?可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是从财产价值的大小,一方给另外一方买房买车,或者是说非常巨大,超过正常的一般生活的需求的一些现金的赠与,这种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者说是附条件的赠与,既然婚姻不成立,另一方取得财物也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就是当时在给付钱款的时候,具体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下给付,为什么给付这个钱,再来具体分析究竟给的是彩礼还是一般情况的赠与。每个人的想法各异,经济实力各不相同,同样数额的财产,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毛毛雨,对某些人来说可能是他的所有身家,不能按数额大小一概而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橡虚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该行为可以附一定的条件,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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