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电脑为您整理了禁止租用屋顶光伏发电,还有租赁屋顶模式引质疑,多县市发文严防户用光伏骗局、禁止租屋顶!和屋顶光伏发电是违建吗,下面一起来看光伏发电屋顶租赁风险吧。
屋顶光伏发电是违建吗?
不是违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不属于违建,只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提交申请,合理的设计、建造光伏电站,国家电网都会予以接入电网并按时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租赁屋顶模式引质疑,多县市发文严防户用光伏骗局、禁止租屋顶!
随着户用光伏的大火,本来销声匿迹有一段时间的光伏骗局又卷土重来,骗了不少投资者的血汗钱。
光伏骗局死灰复燃令人不齿的是,很多被骗的投资者有一部分是农村老年人,丧尽天良的骗子们连老人的棺材本钱都不肯放过,利欲熏心到了极点。11月20日,全国多地的投资者向极目新闻反映,一款名为“赫煌到家”的App突然无法再登录,他们的投资恐要打水漂。据四川的李先生投诉,他在“赫煌到家”App投资了20多万元钱无法收回。
据报,在“赫煌到家”这场骗局,全国各地共有150余名投资者上当受骗,被骗金额大约为600-700万元,平均每名投资者被骗4万元左右。金顶宝引质疑
在舆论不断发酵下,这件事还是被财经媒体曝了出来。11月初,凤凰财经风暴眼发布了《困在光伏里的农民:免费的阳光为何让我欠了银行20万?》一文。文章表示,很多光伏公司的口碑并不好,不仅没有让农民挣到钱,反而还让很多农民“困”在了搭建光伏板的屋顶下,与之相比,积极推进的银行、光伏公司却成为获益方。国家乡村振兴局发文调查“光伏贷”此事,还引起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重视。11月10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发文要求对“光伏贷”情况进行摸排。
多市县严防光伏骗局,禁止租屋顶同时,近期全国多地加大了严防光伏骗局的力度,甚至还设置了严禁外来企业开发屋顶光伏的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1、邓州:全市暂停部分屋顶光伏项目工作,严禁外来企业开发屋顶光伏11月1日,河南省邓州市发改委制发《关于暂停我市部分屋顶光伏项目的通知》,决定暂停全市范围内利用自己屋顶自行投资的屋顶光伏项目工作。同时,严禁未经市政府认可的公司通过租赁农户屋顶、企业屋顶来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扰乱邓州市屋顶试点开发工作。12月12日,襄县发改委发文称,要严防“户用光伏”骗局,并援引互联网报道中所写“户用光伏合同对农户‘严苛’,暗有陷阱”等字眼,指出主要防范四方面问题:一是合作模式方面;二是安全保障方面;三是三是售后服务方面;四是租金支付方面。襄县发改委公告特别提醒县内居民,部分企业在与农户签订合同时玩文字游戏,夸大宣传,避重就轻,只谈收益不谈风险。尤其是,以农户名义贷款建设的“光伏贷”和让农户负责运营维护的“融资租赁”或“合作建站”的模式,给农户带来的金融风险较大。3、滨州市:租赁他人屋顶建光伏不给备案此前,滨州市发改委、国网滨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在滨州地区 户用、工商业光伏项目是不允许租用屋顶建设的。根据滨州地区光伏相关从业人士的反馈目前滨州租用屋顶的光伏项目发改委是不给备案的。4、山东德州:禁止租赁他人屋顶建设光伏电站5月21日,德州市发改委、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对于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光伏项目,一律按照非自然人受理;对于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且以自然人名义并网的光伏项目,由属地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有关决定和政策要求对项目进行备案作废,由电网部门进行电网解网。5、山东临沂:租他人屋顶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办理山东省临沂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共同印发了《临沂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于租用他人屋顶以盈利性质为目的的项目要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办理,鼓励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试点县(区)按照规范先行先试。即意味着屋顶租赁户用光伏不仅无法享受0.03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在申报手续方面也更为复杂。6、曲阜市:杜绝分布式项目私自增容,超出备案容量2%立即解网12月10日,山东省曲阜市发改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提出,项目容量超出备案容量2%,即认定为私自增容,一经核实,由供电公司当场予以解网,整改达标后再重新并网。虽然,滨州市后来又发文称租他人屋顶仍可以备案,回复到了此前的政策,但是围绕户用光伏租赁模式的争议却没有结束。同时,由“光伏贷”、租赁模式引发的地方光伏保护主义也开始出现,河南邓州市严禁外来企业开发屋顶光伏就是个例子。诚然,外地企业进入邓州以租赁模式开发屋顶项目,卖出了设备卖,让当地居民背上了“光伏贷”,给当地的金融系统带来隐形风险。但问题是,本地的和尚就能念好当地“光伏贷”的经吗?(草根光伏)
农村光伏发电租屋顶想拒绝
农村光伏发电租屋顶想拒绝,是可以的。
房屋租给光伏公司如果是在洽谈之中同意租给,但是没签合同前你可以变化不租给他这种情况不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签完光伏公司己运做了,你不同意租给他们,也是可以的。但这种情况你会承担损赔问题。
乡村,又称村落或乡村聚落,一般是指以从事农业活动的农业人口为主的聚落。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风险
房屋产权人与用电人不同,设备质量问题,工程质量问题等风险
一、房屋产权人与用电人不同:在实操中,经常会出现用电人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emc合同不能对抗产权人的所有权,因此必须经产权人同意投资人合法使用厂房屋顶并出具建设场地权属证明,从而排除投资人侵犯第三人权益的风险。
二、设备质量问题:光伏组件是光伏发电站最重要的设备,一般是独自招投标。而组件较易发生隐裂、闪电纹等问题,但可能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因此设备尤其是组件的质量问题非常值得关注。组件质量问题的风险主要在交付后。对投资者而言,虽风险不转移,但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仍会对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组件采购合同中要严格规定保质期、质量问题的范围以及发生质量问题后的救济方式,以便于事后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程质量问题:在光伏电站建设施工过程中,极易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等问题,如卸货、安装、保管等过程都可能因操作不当导致组件损坏,除需加强监管外,在epc合同中也要严格规定施工方的责任。有一种较为常见但重要的情况,组件损坏可能由质量问题和操作不当共同引致,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区分双方各自责任大小,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那么事先约定双方的权责就十分必要了。(组件损坏可能由质量问题和操作不当共同引致,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共同侵权行为,虽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救济,但本文主要讨论电站投资评估事项,旨在通过项目评估在项目实施前最大限度降低各种风险和成本,因此此处不予赘述。)
四、电站建设期延长:在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中,电站建设期的长短关系投资到资本化问题和投资回收期问题,电站建设期越短,就能越早获得电站收益和资本回报。但实际施工建设中,经常会出现工期过长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项目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没有控制好,出现设备供应与施工建设脱节的严重问题;二是个别项目就维修屋顶未能与屋顶权属人达成一致,极大影响项目正常施工进度。因此,在项目开工前,首先需做好项目技术勘察,就维修事项提前与屋顶权属人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帮别人出租屋顶撞光伏发电犯法吗
犯法。帮别人出租屋顶撞光伏发电犯法,租屋顶建光伏不合法根据有关政策,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光伏项目,8月1日之后并网的均按照非自然人受理。租房顶安装光伏发电经得房主同意后是合法的,租用屋顶免费安装光伏是符合国家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