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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杰西 最佳回答
小儿一次维生素A用量超过30万单位(约为浓缩鱼肝油6g),成人超过50万单位,就可能引起急性维生素A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烦躁、嗜睡、前囟隆起,还可有眼球震颤、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等。若小儿每日服5万至10万单位以上,连续服药超过6个月,或不满半岁的婴儿每日服1.85万单位,连用3个月,都可引起慢性维生素A中毒,主要表现为:四肢疼痛、肢体深部硬且有触痛,颞部及枕部可有肿块状突起(不满半岁的婴儿常出现颅骨软化),皮肤瘙痒,脱屑,毛发于脆易脱落,口唇皲裂,食欲减退,偶有牙龈出血及鼻衄。由于维生素A是脂溶性的,人体主要存储于肝脏,并且这些水平可以累积。尽管过量的预先形成的维生素A可能具有显着的毒性(称为维生素A过多症),但大量的β-胡萝卜素和其他维生素原A类胡萝卜素与主要不良反应无关。过量维生素A的表现取决于过量摄入量的大小和摄入速度。维生素A突然大量摄入后出现维生素A过多症状。慢性摄入过量的维生素A会导致颅内压增高(假性大脑肿瘤),头晕,恶心,头痛,皮肤刺激,关节和骨骼疼痛,昏迷甚至死亡。虽然维生素A过多可能是由于饮食摄入过量所致,但这种情况通常是由补充剂或治疗性维甲酸摄入过多的维生素A引起的。当人们摄入过多的维生素A时,他们的组织水平在停止摄入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下降,并且由此造成的肝损害并不总是可逆的。观察性研究表明,高摄入量的维生素A(每天超过1,500 mcg),骨密度降低,骨折风险增加。